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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新设、增资合同章程等事项的手续
2007-03-28 09:12  文章来源:海宁市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一)、新设申报所需材料:
1、合资(合作)企业1镇或街道办事处向外经贸局转报申请审批合同、章程的请示 独资企业:镇或街道办事处向外经贸局转报申请审批章程的请示
2、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及附件 独资企业:投资者的申请报告、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章程及附件
3、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任职文件
4、合资(合作)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资(合作)意向书 独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需进口设备,则提供市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5、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国内: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内资公司:股东会决议、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国资局、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决议(应符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暂行规定)国外: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附译件及翻译人身份证复印件)
(2)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附译件及翻译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资者资信证明或个人存款证明(外方应附译件及翻译人身份证复印件)
7、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8、公司住所证明:
(1)征用土地:海宁市土管局证明(复印件)
(2)租房:租房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环保意见(复印件)
(2)消防意见(复印件)
(3)选址意见(复印件)
(4)涉及前置审批的需提交前置审批许可证或文件(复印件)
(5)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全部文件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两套装订成册,交外经贸          局审批。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收费:30元
(二)、增资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向镇(街道办事处)提出增资、修改合同章程的报告
2、镇(街道办事处)的转报文件
3、企业增资申请书(董事长签署)
4、企业董事会决议
5、股东各方增资或增资转股协议
6、合资(合作)企业原合同、章程修改条款协议或外资企业原章程修改条款书
7、企业验资报告
8、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状况证明
9、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10、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 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1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12、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以上全部文件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两套装订成册,交外经贸局审批。
(三)、股权变更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向镇(街道办事处)提出股权变更、修改合同、章程和董事会名单的请示
2、镇(街道办事处)的转报文件
3、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署)
4、合资(合作)企业原合同、章程条款修改协议或外资企业原章程修改条款书
5、企业董事会决议
6、新董事会成员名单、有关投资方委派或撤消的文件及新董事会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7、企业验资报告
8、资产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定的并经其他股东签字认可的股权转让或变更 协议
9、转让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10、、新股东合法开业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资信证明或个人存款证明
11、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营业执照复印件
12、中方投资者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中方涉国有资产投资)
13、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全部文件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两套装订成册,交外经贸局审批。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收费:30元
(四)、调整投资(减少注册资本)申报所需材料:
1、 企业向镇(街道办事处)提出调整投资的报告
2、 镇(街道办事处)的转报文件
3、 企业董事会决议
4、 企业申请书(董事长签署)
5、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企业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出资证明
6、 营业执照副本
7、 自审批机关作出初步答复之日起10日,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8、 经3次公告后,提交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调低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和债务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9、 企业向镇(街道办事处)正式发文上报申请调整投资、修改合同、章程
  10、 镇(街道办事处)的转报文件
  11、 合资(合作)企业原合同、章程条款修改协议或外资企业章程修改条款书
  12、 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13、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全部文件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两套装订成册,交外经贸局审批。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收费:30元
(五)、合并申报所需材料:
   1、向审批机关共同提出合并报告书
   2、企业合并协议
   3、审批机关作出初步答复后,各方提供下列资料:
  (一) 吸收企业
  (1)企业向镇(街道办事处)提出要求修改合同、章程的文件
  (2)镇(街道办事处)的转报文件
  (3)董事会决议
  (4)企业合同、章程修改条款协议(对合资、合作企业,各方签署)
  (5)验资报告
  (6)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状况证明
  (7)审计报告
  (8)董事变动名单及有关投资方委派或撤消的文件及董事会新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9)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被吸收企业
  (1)董事会决议
  (2)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出资证明
  (3)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决议后十日)统治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决议后三十日)在省级以上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4)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债务或提供清偿担保
  (5)提供三次公告证明及清偿债务情况材料
  (6)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营业执照复印件
  (7)镇(街道办事处)对合并的意见以上全部文件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两套装订成册,交外经贸局审批。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收费:30元
(六)、解散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向镇(街道办事处)提出要求解散的申请及镇(街道)的转报文件
   2、企业解散申请书(董事长签署)
   3、董事会决议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收费: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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